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http://www.hljkjt.gov.cn/html/zwgk/TZTG/xztz/show-18822.html)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省科技奖励项目必须经推荐部门、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或提名人推荐。其中,经提名人推荐的项目仅限于自然科学奖,且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41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1 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4131日前),并且,原则上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5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申报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如果是2015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未授奖的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申报须间隔一年。

3.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省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219.147.168.102:8081),认真填写 《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自行在“word”下编制表格或下载空白表格填报无效。省科技奖励相关的文件、推荐工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说明等均可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必须从申报系统中直接打印,与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作为原件的一份在右上角注明原件。为了减少材料的篇幅,书面版推荐书和附件(除提供的原件外)必须双面打印和复印。

5.申报奖励项目的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要符合《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各奖类的填写要求。推荐软科学奖励项目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参照《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类的填写要求。推荐奖励项目要求提供的《应用证明》、《院士/提名人推荐意见》必须使用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样表。

二、申报时间

省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218900时至31117:00时,材料报送时间为31717时,请各申报单位与推荐部门及时沟通,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提交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教育厅推荐)务必于31015时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四份(含原件)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609室)。

联系人:范金凤

  话:82191659  1310161885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215

上一条:转发学校办公室“关于通勤车开通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学校“寒假放假通知”